互联网对金融的破坏性,让信用脆弱,催生骗局
互联网颠覆了人们生活和沟通的传统规则,催生了改变生活和投资的一系列新兴产业,与此同时这些新生事物也失去了旧有规则的保护,暴露在巨大的风险之下。为何“互联网+”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,却在金融领域磨难重重呢?
互联网金融骗局,在利润驱使下如何演变?
在朋友圈中,有人会每日更新一个P2P最新跑路名单,让人不禁感慨:“现在是骗子不够用吗?”在以往非互联网时代,这类骗局会受限于信息传播方式,很难做大。现如今,借助于高效的“互联网+”传播手段,竟出现动辄百亿规模的案子,连“骗子”都可以“互联网+”了,而且规模化发展得如此之迅速。这类案子行销的时候,对人性弱点的洞察力往往非常之精凖,使得很多贪图小便宜的人,不知不觉就陷入其中。
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里曾经这样引述,“一旦有适当的利润,资本就胆大起来。如果有10%的利润,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;如果有20%的利润,它就活跃起来;如果有50%的利润,它就铤而走险;如果有100%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如果有300%的利润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绞首的危险”。
那麽互联网金融骗局,在利润的驱使下又如何演变呢?有一个这样的冷笑话,一家P2P公司收取客户理财资金100万,房租人工摊销掉10万,销售费用15万,每年给客户10万利息,淨利润65万。是的,剩下65万直接算利润,因为根本没想过还本的问题。造假的巨额利润,进一步催化了网贷平台的跑路风险。面对层出不穷的骗局案件,不禁要去深思“互联网+”带给金融的发展,究竟是什麽?
互联网对创新的破坏性
虽然网络发展推崇的是革命性进步,新的模式替代旧有模式。但互联网也有破坏之举,很难助企业传承生长。金融行业尊崇的是信用为本,经久不变,本质上是抵触革新的。如很多人称赞的余额宝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,是赚制度漏洞的钱,并非创新。它集合散户的钱在一起,与银行谈协定存款,一般利率要远高于储户平时存款利率。货币基金的协定存款本来提前支取是要按支付额罚息,但是余额宝与部分小银行协定了提前支取不计罚息的方式(现已经被央行叫停)。
就是这种提前支取不计罚息的制度漏洞,给了餘额宝以赚取利差的高收益来源,催生了其巨大的存款体量,但是以透支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为代价的。当流动性紧张的时候,这种不对等条约将严重衝击金融市场,造成大量违约。
另外,互联网创新用到投资收益上,其腾挪空间极其有限。在投资方面,资金雄厚的大型对冲基金及投资银行无论在硬体、软体,还是前沿投资方法上均坚持不懈地持续探索,几乎不计成本,但新晋的创新团队空间有限。如互联网在金融方面的创新主要集中于提供便利上,将传统银行的业务线下搬到线上,网络“众筹”给小微创新项目以机会。这类创新确实颠覆了很多裹足不前的传统业务,有益于社会。然而另一方面,许多金融骗术,也裹着互联网创新的外衣,来势汹汹,令人担忧。
金融信用脆弱,投资需求迫切,催生骗局
信用是金融赖以生存的基石,但在互联网的外壳下,信用变得更难考证,让骗局在当下中国屡屡发生。有句话说的好,“你盯着别人的利息,别人盯着你的本金”。如最近国内影响很大的中晋系“庞氏骗局”事件,涉案金额300多亿人民币,受骗总人次超过13万。其旗下大量关联公司之间互相担保,虚假交易,在此基础上虚构了诸多投资项目,作为高收益理财产品卖给投资人。其中有一个“终身合伙人制度”,投资者投入之后,不得支取本金,每年获得投资收益。这个“终身合伙人制度”即使不去投资,用本金去付投资人利息,也可以付几年。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投资产品,却发生在当下中国。在缺乏透明的财务监管制度下,“庞氏骗局”的投资模式在开始时并不容易被拆穿。只有随著项目增速放缓、现金流枯竭的时候,谎言才会被揭穿。
互联网带来了便捷传播渠道的同时,一个本来只有几千几万人能看到的骗局,立刻被放大到几百万、几千万人才可以看到。由于大众疏於防范的投资心理,在层出不穷的骗局包围之下,在互联网贷款平台的模式下,一个互联网页面加一系列项目陈述及担保,就能简单构成一个互联网理财产品。而购买者鲜有能力去识别其中真伪,就已经在跑路的平台里面。造成这一骗局的结果,一方面是传统的机构创新不足,社会闲散资金迫切需要投资出口;另一方面,诸多投资骗局张开大网,让手握家庭储蓄的普通民众踌躇彷徨。
作者系国元证券(香港)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王林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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